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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 警員楊庭豪將器捐遺愛人間 估10家庭受惠

(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3日電)新北市員警楊庭豪2日出勤遭撞頭部重創,經急救後腦幹仍無功能,初判腦死,今晚將完成第2次腦死判定後,明天下午將進行器官摘除手術,預估有10家庭因楊員遺愛人間奉獻而受惠。

樹林警分局21歲警員楊庭豪2日凌與同事分別騎乘警用機車支援處理一起打群架事件,過程中有開啟警笛及警示燈,行經樹林區大安路、俊英街口時遭17歲無照駕駛機車的張姓少年從側面撞上,當場失去生命跡象。

楊庭豪被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急救後仍呈重度昏迷,由於頭部重創,病情並不樂觀,經急救後送加護病房觀察,由於腦幹衰竭,初步測試已無腦幹功能,家屬忍痛同意捐贈器官,完成楊庭豪的助人心願,遺愛人間。

楊庭豪為家中獨子,生性獨立、孝順且充滿正義感,成為一名警察幫助別人是他的志願。為此,他堅持理想考取警專,不畏艱難從基層做起,幫助民眾,十分受到警局長官與同事肯定。

院方表示,楊庭豪從2日凌晨起就在急診同仁努力下將他從死神跟前搶回來,並送至加護病房觀察。但因無腦幹功能反應,今天在家屬萬般不捨之下,決定替楊員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。

家屬說,楊庭豪雖然受傷了,但身體還是很強壯,如果捐贈器官可以幫助更多人的話,相信這是也他從事警職最重要的心願。

院方表示,楊庭豪今晚將完成第2次腦死判定並進行器捐對象的比對,明天下午進入手術室完成心、肝、腎、胰臟、小腸、角膜等所有可以幫助他人的器官進行摘除,預估將有10個家庭因楊庭豪的奉獻而受惠。

院方指出,由於比對後的器官移植對象可能在其他醫院,若有必要需救護車緊急遞送時,希望用路人能讓道。(編輯:戴光育)1090803

轉自--yaho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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